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安排

2014年08月23日 15:45  点击:[]

一、学历博士研究生

(一)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第一次检测)。按照《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于 9 16日前 向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盲审前) 》,检测合格后方能进行双盲评阅。

(二)双盲评阅学位论文

按照《70200app永利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的规定》,于 925日前 审核公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收录证明,送交研究生处学位办以下材料:

1 .三本“双盲送审”的学位论文;

2. 三份打印的《70200app永利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意见书》;

3. 三份打印的《通讯评议邀请函》;

4 .一份《70200app永利博士学位论文双盲送审申请表》;

5 .论文评审费;

6 .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没有收录证明者将不予受理)

7.《盲审论文本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为:姓名、学号、论文题目、专业代码、专业、研究方向、类别(为博士)、导师、申请学位所在学院代码、申请学位所在学院名称、本人联系电话。

(三)申请答辩

11月下旬日公布专家评审结果。凡论文评审合格者,填好2份《学位审批书》的第123和第4页上半部,到研究生处学位办领取《答辩资格审核报告》。 未按要求填写完整者将不能审核资格。

(四)凭《答辩资格审核报告》和《学位审批书》到各学院领取《答辩委员会成立报告》和答辩材料。无《答辩资格审核报告》者,学院一律不安排论文答辩。

(五)组织答辩

12月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下半年1215日前前完成答辩工作并按《学历研究生论文答辩后上缴的学位材料清单》要求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各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六)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第二次检测),二次检测合格后才能授予学位。

(七)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初步审核学位,于1220日前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研究生处学位办,逾期不再受理。

二、非学历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高校教师系列、工程硕士)

(一)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第一次检测)。

按照《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于 9 16向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盲审前)》,检测合格后方能进行双盲评阅。

(二)双盲评阅学位论文

按照70200app永利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的规定》, 9 25向研究生处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1.公开发表论文的原件;2.《盲审论文本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3.一份打印的《70200app永利硕士学位论文双盲送审申请表》;4.二份“双盲送审”的学位论文(请查阅双盲送审论文的要求与格式);及其他双盲评阅的相关材料。

(三)申请答辩

需按顺序完成以下四项:

1.每年11月中、下旬通过我院研究生处学位办主页查阅学位论文专家“双盲”评审结果。

2.凡论文合格者,到财务处交清学费(同等学力人员需先到学位办领取缴费单)。

3.向研究生处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1)所交全部学费的收据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成绩单(从培养办打印);(3)两份填好第1234页的《学位审批书》。 未按要求填写完整者将不能审核资格。

4.到研究生处学位办领取《答辩资格审核报告》。

(四)凭《答辩资格审核报告》和《学位审批书》到各学院领取《答辩委员会成立报告》和答辩材料。无《答辩资格审核报告》者,学院一律不安排论文答辩。 

(五)组织答辩

12月份上旬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1215 前完成答辩工作并按《非学历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后上缴的学位材料清单》要求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各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六)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第二次检测),二次检测合格后才能授予学位,详见上述“二、学历硕士研生”。

(七)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初步审核学位,于 1220日前 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研究生处学位办,逾期不再受理。

(八)领学位证

下载并打印《70200app永利非学历研究生离校单》,办完1-6项,凭《70200app永利非学历研究生离校单》到研究生处学位办领取学位证书。

 

注:非学历人员申请学位都要求填写《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其中有一栏为“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情况介绍和审查意见”,所在单位为本人现工作单位。要求申请人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将此表填写好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三、各类研究生论文答辩所需材料及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均从“70200app永利主页→我院研究生处→学位办→学位授予”下各类研究生模块或“表格下载”下查阅、下载。请大家自行到学位办网站上下载最新的相关答辩材料、表格,因为很多材料会经常更新。

上一条: 关于公布2014年湖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我院2014年6月授予博士学位的公示

关闭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北校区办公楼四楼

电话:0734-8282416(综合办)、0734-8282310(招生办)
0734-8282276(培养办)、0734-8281311(学位办)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70200app永利 - 永利vip官网登录入口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